一、 依據桃園市楊梅區瑞梅國民小學113年6月24日梅小教字第1130004367號函暨本局113年5月22日桃教小字第1130047822號函辦理。
二、 本案為參加教育部評選計畫,進行本市初選作業、輔導工作坊及推薦參加教育部複審團隊集訓等。本市初選將推薦閱讀績優學校國中2所及國小3所;閱讀推手團體組6隊及個人組6名報名參加教育部複審(以上校數或隊數為暫定,得視教育部來函調整校數)。
三、 本案為符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核心素養及課程目標之概念,將閱讀素養納為閱讀教育之核心,鼓勵各校參與,並冀各校將閱讀理解策略運用於各領域教學,有助於提升教學成效,落實閱讀教育之推動;旨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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