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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05-31 | 點閱數: 333
一、 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方案」及「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措施推動方案」辦理。 二、 本方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 優惠對象及方式: 1、 優惠對象為本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之公教員工,包含公教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等。 2、 憑員工卡、識別證或在職證明等文件,可享優惠方案。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05-31 | 點閱數: 307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政風處110年5月25日桃政預字第1100003242號函辦理。 二、 法務部廉政署與臺北市政府政風處以108年製作之同名動畫延伸製作動畫續集,本次動畫內容描述廉潔寶寶參加舞蹈比賽,發現評審受贈禮物、家長受邀擔任比賽裁判、商人提供過期蛋糕等問題,在解決問題的過程,傳達「公平公正、利益衝突迴避、誠實信用」等核心價值,以期藉由生動活潑的影片,傳達廉潔價值理念,使廉潔教育向下紮根,自幼兒階段起即培養廉潔自持意識。 三、 旨案影片置於臺北市政府政風處YouTube...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05-20 | 點閱數: 171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5月5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2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05-20 | 點閱數: 370
一、 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17日肺中指字第1104100106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0年5月17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77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各1份。 二、 有關各類人員因校園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請依人事總處109年2月2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7627號函辦理,重點如下: (一) 符合下列規定之家長其中1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1、 有照顧...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05-17 | 點閱數: 305
一、 依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4100085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基於防疫需要,各機關(構)學校人員如有接種疫苗需求之請假規定,分述如下: (一) 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前往接種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者,均得給予疫苗接種假。接種者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免具就診或其他證明請假。 (二) 疫苗接種假乃為防疫...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05-13 | 點閱數: 301
一、 依教育部110年5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064388號函辦理,並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二、 查前開人事總處函以,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決議自本年5月5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假,基於防疫需要,就各級機關(構)學校人員如有接種疫苗需求之請假規定如下: (一) 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前往接種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者,均得給予疫苗接種假。接種者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免具就診或其他證明請假。 (二)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04-19 | 點閱數: 300
一、     教師倘於110學年度擬轉任校內其他教育階段或任教類科(如普通班教師轉任特教班教師或特教班教師轉任普通班教師)者,請於110年4月22日(星期四)前專案報局並備妥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紀錄(請敘明109及110學年度之普通班或特教班班級數、教師員額編制數、正式教師數及實缺數等)、教師欲轉任教育階段或任教類科之合格教師證等相關資料,逾期概不受理。 二、 有關本市教師轉任其他類別教師之實際任教年限規範一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4月23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04-15 | 點閱數: 316
一、 依據本所「溪心守戶,幸福憑證」便民服務實施計畫辦理。 二、 凡年滿18歲(含)以上,設有戶籍並未受監護宣告之國民,本人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即可申請;申辦自然人憑證須備有國民身分證正本、E-mail電子信箱、工本費新台幣250元。貴機關、團體若有5人以上集體申辦需求時,填妥並備齊相關申請資料(如附件),得逕向本所自然人憑證承辦人胡小姐洽詢。 三、 利用自然人憑證得登入戶政網路申辦服務、個人綜所稅結算申報、全民健康保險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交通部監...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04-15 | 點閱數: 277
一、 依據苗栗縣政府110年4月7日府教務字第1100065240號函及110年4月8日府教務字第1100066323號函辦理。 二、 有關旨揭作業轉任及介聘年限之規定乙節,苗栗縣政府說明如下: (一) 該縣教師轉任之規定: 1、 該縣教師轉任係依據教育部100年5月5日臺人(一)字第1000066409號函規定:「查本部99年8月10日台人(一)字第0990127500號函略以,按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教師...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04-06 | 點閱數: 287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3月29日府教特字第1103712578號函辦理。 二、 經縣外介聘至新竹縣之專任輔導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在該縣國民中(小)學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10年,如具有其他類科合格教師證,在校內可提供轉任之缺額前提下,由學校整體考量並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可轉任國中(小)其他類科教師。...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