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113年12月26日中警分刑字 第1130115684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一)活動日期:114年1月21日(星期二)13時30分至16時30 分。 (二)活動地點: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家樂福中原店(桃園市中壢 區中華路二段501號,下稱家樂福中原店)1樓賣場入 口。 (三)參加資格:本市7歲以上未滿18歲之兒童及青少年。 1、青少年組:12至未滿18歲青少年,5人一隊報名參加 (最多12隊、60人)。 檔 號: 保存年限: 5 1130008599 ■■■■■■ 教導處 ■■■■■■■ 113/12/31 08:30 ■■■■■■■ 有附件 . ...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