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60
:::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12-10 | 點閱數: 198
依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110年12月9日臺體學字第110220097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12-08 | 點閱數: 172
依本府110年12月2日府人考字第1100316798號函轉文官學院110年11月30日國院訓字第110050029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文官學院函及課程表各1份。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12-08 | 點閱數: 363
一、 本校111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之網路取號繳費自110年12月6日上午9時起至110年12月27日中午12時止;網路填表報名及寄件至110年12月28日截止。 二、 本系「教育創新與評鑑碩士在職專班」考試項目為書面審查及面試,書面審查資料寄件截止日為111年1月7日,面試日期為111年2月12日。 三、 本系「生命教育碩士在職專班」考試項目為筆試,筆試科目:生命教育(含社會科學研究法),筆試日期為111年2月12日。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11-22 | 點閱數: 381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0年11月15日總處給字第1104001401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說明資料影本各1份。 二、 「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以下簡稱本貸款)原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銀行)承作至110年12月31日止,經人事總處重行辦理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由臺灣銀行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信託)獲選接續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 三、 相關注意事項...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11-22 | 點閱數: 340
一、 依本府110年11月5日府人給字第1100290488號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 另公教人員保險法第48條規定,目前年金規定僅適用於私立學校之被保險人及離退給與法令未定有月退休(職、伍)給與,亦未定有優惠存款制度者(但法定機關編制內有給之民選公職人員及政務人員不適用)。 三、 本案附件已公告於本局網站公務檔案下載區(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11-15 | 點閱數: 353
一、 本府前委託國立中央大學辦理「多益英語檢定中高級班(以下簡稱多益班)」,為進行學習成效評估及提高本府通過英語檢定比率,爰洽請TOEIC 臺灣區總代理忠欣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到場施測專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 測驗名稱:TOEIC®Listening and Reading Test (二) 測驗日期:110年12月14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至12時。 (三) 測驗地點:桃園市工業會101教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3...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11-01 | 點閱數: 192
一、 依行政院110年10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10000280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全臺合法旅宿相關資訊,可至交通部觀光局建置之「臺灣旅宿網」網站(https://taiwanstay.net.tw/)查詢。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11-01 | 點閱數: 383
一、 為協助有退休意願同仁能在退休前調適好自己的心態、了解退休後與家庭的互動模式,以及加強其對退休法規的認識,規劃辦理旨揭系列課程,以「退休調適」為主題,邀請講座講授退休法規權益事項、心理調適及家庭的互動模式,帶著參訓同仁實際走訪已退休人員的田園、聽取退休人員自身經驗分享,課程規劃及報名方式如下: (一) 110年11月18日(星期四)系列課程 1、 課程主題、講師、辦理時間及地點: (1) 「變老,可以變更好」:郭哲誠...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10-25 | 點閱數: 425
一、 依人力學院110年10月21日人發綜字第110000232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 為加強學術交流與合作,掌握公務人力資源發展脈動,促進公務人員在職培訓效能,人力學院爰配合「2021年臺灣公共行政與公共事務系所聯合會(TASPAA)年會暨國際學術研討會」辦理旨揭研討會,相關資訊如下: (一) 參加對象: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業務相關或對本議題有興趣之公務人員。 (二) 時間:110年11月...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1-10-05 | 點閱數: 384
一、 依教育部110年10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2098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查考核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略以,教師任職至學年度終了屆滿一學年者,應予年終成績考核;不滿一學年,而連續任職已達6個月,或有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辦理留職停薪,而任職累計已達6個月者,另予成績考核。究其立法說明,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教師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其申請留職停薪,服務學校、機構或主管機關不得拒絕,審酌教師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期間,原則應以學期為單位,例外起始日以實際需求提出,訖日非以學期為單位者,經與學校...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