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本府新聞處8月交通安全宣導標語播放表1份及交通部製 作之道安宣導影像素材,請貴校協助播放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新聞處112年7月24日桃新綜字第1120003830號函辦理。
二、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並配合交通部年度宣導重點第三季主題(路口有行人穿越,汽機車務必「停車」讓行人先行。),以降低本市交通事故死 傷請貴校自112年8月1日起至同年8月31日止,惠予協助於電子看板播放交通安全標語、圖卡及影片(均如雲端連結:https://reurl.cc/01lzz9),以宣導 交通運具使用安全之重要。
三、惠請將前開標語及影片之播放情形於112年8月31日(星期四)前,至「桃園市112年8月份道安宣導成果雲端表單」
(https://forms.gle/MkYx5e1M9Rw3cEL8A)填報,以利本府新聞處彙整宣導成果。若無電子看板,亦可運用網站或無聲廣播系統進行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