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超商進駐寶可夢遊戲機台說明及宣導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經濟發展局112年4月10日府經商字第1120085298號函辦理。
二、超商進駐之寶可夢遊戲機台,其操作方式為投幣換取卡片、卡匣,並加入對戰模式,經濟部電
子遊戲機評鑑委員會根據說明書、遊戲模式等認定標準,於111年8月24日第333次會議評鑑 為 「 非屬電子遊戲機」,其中尚無涉及賭博行為,爰擺放場所並未加以限制。
三、請貴校向學生及家長宣導,該遊戲機台為休閒使用,應避免沉迷其中;另請注意校園周遭 學生出入場所狀況及關心其金錢使用,並鼓勵學生從事其他正當休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