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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es - 教導處 | 2024-06-14 | 點閱數: 94
一、 依本府警察局113年5月28日府警管字第1130147731號函辦理。 二、 演習期程: (一) 演習於113年7月23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 三、 學校協助配合事項如下: (一) 請檢整校內防空疏散避難各項設施,以因應演練相關需求。 (二) 請於網站及校門口跑馬燈宣導「桃園市113年7月... 觀看完整文章
pces - 教導處 | 2024-06-04 | 點閱數: 83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5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62627號函辦理。 二、 為推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中教大編纂動物保護教育之相關教材教案,特辦理教師研習課程,透過線上教學教授相關內容,鼓勵教師融入課堂使用,落實校園動保教育,培養學生動保意識。 三、 本案線上研習時間及內容如下: (一) 研習日期: 1、 第1場次(高級中等學校組):... 觀看完整文章
pces - 教導處 | 2024-06-04 | 點閱數: 84
一、 依據海洋委員會113年5月27日海科教字第1130005725號函辦理。 二、 為使高中(職)以下學校教師瞭解當前海洋相關發展趨勢,融入校內海洋教育,海洋委員會藉旨揭研習營活動,培養教師海洋思維,促進向海發展。 三、 旨揭研習營將自本(113)年7月10日起舉辦,已於海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oac.gov.tw/)公告,並開放網路報名。 四、 旨案研習營資訊摘述如下(餘詳如附件): ... 觀看完整文章
pces - 教導處 | 2024-06-03 | 點閱數: 78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113年5月22日原民教字第1130026569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摘擇如下(餘詳如報名簡章): (一) 對象及資格: 1、 10 歲以上原住民族中小學生為原則。 2、 各營隊以招收該族別學生為原則。 3、 非該族學生報名者得依未額滿人數遞補。 ... 觀看完整文章
pces - 教導處 | 2024-05-31 | 點閱數: 284
一、 依據本府新聞處113年5月27日桃新綜字第1130002542號函辦 理。 二、 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以降低本市交通事故死傷,請貴 校自113年6月1日起至同年6月30日止,於校園電子看板播放 交通安全標語、圖卡及影片(雲端連結:https://reurl.cc/vaQL0a),以宣導交通運具使用安全之重要。 三、 請將前開標語及影片之播放情形於113年6月28日(星期五) 前,至「桃園市113年6月份道安宣導成果雲端表單」(https://forms.gle/gk... 觀看完整文章
pces - 教導處 | 2024-05-30 | 點閱數: 82
  一、 依據國教署113年5月2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6001089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 本案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 商借教師資格: 1、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 2、 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二) 商借期間: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三) 商借地點:國教署臺中辦公室(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 觀看完整文章
pces - 教導處 | 2024-05-30 | 點閱數: 84
一、 桃園市立美術館於112年起與青埔國小進行館校合作計畫,由美術館邀請專業藝術家進行田野調查及報導人訪談,累積在地知識並設計五感跨領域課程。藝術家與校內教師協同教學後,整理學童回饋產出「青埔小偵探」學習單,藉由本次分享會傾聽與理解教學現場,分享美術館教育資源,以達推廣深耕藝術教育的目標。 二、 講座時間及地點: (一) 時間:113年6月5日14:00-16:00。 (二) 地點:桃園市兒童美術館國際演講廳(桃園市中壢... 觀看完整文章
pces - 教導處 | 2024-05-27 | 點閱數: 81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5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58107A號函辦理。 二、 育秀教育基金會為推廣飲食文化、食農教育、環境教育及SDGs永續環境理念,並培育食育種子教師及種子學生,於113學年度推廣計畫辦理以下活動: (一) 食育福袋。 (二) 食育種子教師研習活動。 (三) 大手牽小手及教學車入校。 ... 觀看完整文章
pces - 教導處 | 2024-05-26 | 點閱數: 82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5月16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131013927號函辦理。 二、 旨案相關資訊臚列如下: (一) 申請資格: 1、 授課教師需取得該中心所培訓相關課程之證書。 2、 申請學校可另覓領有相關證書的教師參與數學營授課,跨校合作。 3、 尚未完成培訓者可提出培訓構想計畫且必須於報名截止前完成培訓並取得證書。 (二) 申請期程:113年5月13日(星期一)至113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5 時(因經費有限,將視報名狀況提早結束或延長報名時間)。 (三) 申請方式: 1、 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