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僑務委員會113年3月20日僑教師字第1130200726A號書函辦理。
二、 為鼓勵海外僑校及主流學校任教之臺裔教師班級能與國內中小學交流互動,期透過媒合雙方建立數位學習夥伴關係,達到我國與各國學生語言及文化交流之目的,僑務委員會特辦理旨揭計畫。海內外學校透過多樣社群或學習平臺進行即時或非同步互動,彼此分享文化、生活與學習心得,達到拓展學生國際視野之效。
三、 本計畫自辦理以來皆採「年度制」(每年1月至12月)為辦理期程,經海內外學校承辦計畫師長建議,本年度將改採「學年制」(上學期為9月至隔年1月,下學期為2月至6月)方式辦理,計畫相關內容摘述如次(詳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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