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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pces - 人事室 | 2026-09-16 | 點閱數: 23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115年9月9日總處授發字第115080032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人事總處為落實智慧國家政策,協助全體公務同仁奠定人工智慧(AI)安全治理核心素養,爰推動旨揭認證,並結合民間具公信力鑑定資源與公務需求,以確保公務同仁兼具技術操作與法制合規能力。
三、 旨揭認證測驗內容採「70/30雙軌採認模式」,結合民間具公信力既有AI鑑定項目(占70%),並融合公務客製核心素養項目(占30%)組成;測驗主題聚焦於AI政策法規、機敏資料防護、資安風險管理、倫理準則等實務應用安全防線;相關考證報名資訊,業公告於人事總處官網「AI公務人才發展辦公室專區」(網址:https://www.dgpa.gov.tw/mp/informationlist?uid=904&mid=903)。通過認證者,由發證機構核發效期2年電子證書,證書資料將自動介接人事總處WebHR人事資訊系統,個人並可至人事總處「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個人專長技能查詢該證書資訊。
四、 為鼓勵同仁學習AI知能,請各機關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18條規定,審酌業務需要並視經費狀況補助同仁參加AI知能訓練費用(本府114年8月18日府人考字第1140228967號函計達);另數位發展部與人事總處為協助各機關推動AI人才培育及認證,前業已編製「AI公務人才認定指引」相關資料(本府115年6月17日府人考字第1150169838號函計達)請各機關學校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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