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2日臺教師(一)字第1132601230號函辦理。
二、 本案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並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
三、 報名相關訊息如下:
(一)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星期五)止。
(二) 收件地點:欲報名者請將推薦表及佐證資料紙本1式2份,寄(送)至慈文國小教務處陳韻如教務主任或李妙真老師收,信封請加註「113年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評選」,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2號)。
(四) 本案聯絡人:慈文國小教務處陳韻如教務主任或李妙真老師,電話:03-3175755分機210或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