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112學年度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整體團務計畫辦理。
二、 研習時間:
(一) 場次一:113年3月14日(下午13:30~16:30)
(二) 場次二:113年4月11日(下午13:30~16:30)
三、 研習地點:中壢國中信義樓校長會議室。
四、 參加研習之教師,請上桃園市教師系統報名
五、 為響應環保,請教師自備環保杯;因本校車位有限,請與會人員共乘或是以機車代步前往,校內車位停滿後需停校外收費停車格。
六、 本市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小組成員,擔任此次研習之工作人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所需之差旅費由「教育部補助本市辦理精進教育計畫」下支應。
七、 有任何問題請聯繫中壢國中人權專輔廖婉伶老師,4223214轉分機219。
八、 附上研習計畫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