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請貴校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宣導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111年10月31日府交安字第1110303565號函辦理。
二、為降低本市10至12月短期交通事故死傷人數,請貴校協助利用各項時機與管道加強宣導 「騎 乘機車應配戴安全帽、駕駛機車應具備合法駕照、騎車不超速」。
三、為利貴校辦理交通安全教育宣導,相關教材資源如下:
(一)168交通安全入口網/教材文宣:https://168.motc.gov.tw/
(二)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台:https://hpt.thb.gov.tw/
(三)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模組及教學示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置於「國民中小學課程 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領域議題/相關議題/檔案分享/安全教育專區,請貴校參
考運用(https://reurl.cc/8o339j)。
四、另貴校如查有學生無照駕駛情事,請確實依本局111年10月3日桃教學字第1110090951號 函(諒達)辦理輔導事宜,俾防違規行為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