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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es - 教導處 | 2022-06-14 | 點閱數: 156
主旨: 有關「111年度桃園市兒童文學獎創作徵文比賽實施辦法」勘誤部分詳如說明,務請查照周知。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1年6月1日桃教終字第1110050550號函續辦。
二、 本比賽有關學生年級以111學年度就學年級為準,勘誤處請詳見本文實施辦法內附件一黃底處,或至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輸入關鍵字) 下載。
三、 本案聯絡人:大勇國小教務處,電話(03)3622017轉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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