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本府新聞處「交通安全宣導標語播放頻率統計表」1份(如附件1),請貴校協助播放宣導。
說明:一、依據本府新聞處111年2月14日桃新綜字第1110000603號函(如附件2)辦理。
二、為響應交通部四季交通安全宣導主題(本季宣導主題為酒後駕車),惠請貴校協助於電子看 板播放旨揭標語至111年2月28日止;並請將標語播放情形(含照片2張)(如附件1)於111年3 月1日(星期二)前回傳至本府新聞處賴先生電子信箱10032480@mail.tycg.gov.tw,以利彙 整宣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