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防疫及防範詐騙宣導紀錄表」格式1份(如附件),請貴校依說明三將宣導內容建置於學校網 頁或跑馬燈公告周知,並請依限填復辦理情形,請查照見復。
說明:一、依據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110年12月16日園防科字第11057635840號函及本府政風處 110年12月24日桃政安字第1100007507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利用學校網頁或跑馬燈按月協助加強宣導相關標語,內容如下:
(一)111年1月:提防非法假網銀,登錄網址牢記心,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提醒您。
(二)111年2月:時刻繃緊防範之弦,謹防新型電信詐騙,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