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局推動「桃園市可透視垃圾袋政策」,敬請貴單位配合辦理並協助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本市近年人口增長快速,導致垃圾問題增加,故為減輕垃圾處理壓力,建立民眾垃圾資源分類 良好習慣,減少清潔隊員檢查時間,清楚目視判斷垃圾袋內容物,降低危險物
品夾雜危險,故本局推動可透視垃圾袋政策,並因應民眾反映意見,延長政策宣導期至112年 2月28日 。
二、為擴大旨揭政策宣傳效果,請貴單位協助以下事項:
(一)協助利用貴管公共播放設備宣傳可透視垃圾袋政策海報電子檔(附件)。
(二)協助利用貴管LED跑馬燈字幕機宣傳文字內容如下:「桃園市可透視垃圾袋政策宣導期延 長至112年2月28日,請民眾配合使用可辨識垃圾內容物垃圾袋,並落實資源回
收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