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東華大學110年5月26日東師培中字第1100009966號函辦理。 |
二、 |
招生對象(報考資格):應具備以下三項(資格不符者,恕不退還報名文件)。 |
(一)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
(二) |
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具備以下任一合格證書): |
1、 |
原住民族委員會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 |
2、 |
原住民族委員會自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
1、 |
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2條規定,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偏遠地區學校實際從事族語教學工作滿4學期且現職之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
2、 |
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
三、 |
報名方式(通訊報名及網路報名皆須完成才算完成報名): |
(一) |
通訊報名:110年6月15日(星期二)至110年7月9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料請掛號郵寄至:(97430)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號「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地方教育輔導組」收。 |
四、 |
上課地點:國立東華大學花師教育學院或原住民民族學院(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號)。因應疫情之故,將配合學校規定及政府政策,部分課程可能以線上方式進行。 |
五、 |
學員若同時報考兩種班別,需自行審慎評估修課時間可能因排課時段重疊,而無法如期完成學分修讀,以及後續實習之無法兼顧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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