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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es - 教學組 | 2023-06-20 | 點閱數: 99
 
主旨: 有關「桃園市112年度推廣『靜思閱讀書軒』設置實施計畫及「桃園市112年度『靜思閱讀書軒』設置說明會實施計畫」一案,請依需求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2年4月26日桃教小字第1120038287號函及桃園市桃園區成功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成功國小)112年6月2日成小教字第1120003927號函辦理。
二、 為結合社會資源共同推動校園閱讀活動,鼓勵全市各國民中小學利用學校空間設置「靜思閱讀書軒」,目標為13個行政區至少1所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爰訂定旨揭計畫,內容摘述如下(餘詳如附件):
(一) 實施目的:
1、 協助各級學校設置「靜思閱讀書軒」。
2、 結合社會資源共同推動校園閱讀活動。
3、 推廣營造溫馨悅讀的校園,培養學生主動閱讀及樂於閱讀的興趣。
4、 整合閱讀資源與社區共享,提供建置便利適宜的閱讀情境,形塑閱讀社會。
(二) 預期效益:
1、 規劃「靜思閱讀書軒」設置、發展及運作。
2、 引進校園優質閱讀資源,型塑校園閱讀風氣。
3、 推廣學校閱讀活動,提升學生閱讀興趣。
4、 美化校園空間,提升美善文化。
(三) 執行期程:
1、 6月:教育局舉辦設置說明會、公告申請時間及各校繳交建置計畫書。
2、 6月至7月:彙整各校建置計畫書提交慈濟靜思書軒審查。
3、 7月:審查各校申請資料,通過審查後,由學校與慈濟靜思書軒共同協商設置。
(四) 實施內容:
1、 籌設工作小組,本活動主要工作由承辦單位籌設工作小組(附件1),掌理相關工作事宜。
2、 收件與彙整各單位申請資料,並建立檔案。
3、 審查與結果彙整:彙整各校建置計畫書提交慈濟靜思書軒審查。本案將俟審查結束後,彙整各校所需經費,由本局另案撥付經費予承辦學校,復由該校核撥予各參與學校,每校以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整為原則(計畫概算依各校需求自行提列經常門資本門均可,但應包含靜思閱讀書軒啟用活動所需經費,如附件4)。
4、 請各申請學校檢附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送成功國小請款撥付(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抬頭:桃園市桃園區成功國民小學),原始憑證請送成功國小備查,各校留存影本。
5、 核結:學校於建置靜思書軒完竣後2週內將經費收支結算表(原始憑證請留成功國小備查)及結餘款支票(受款人:桃園市桃園區成功國民小學)各1份,送成功國小彙整後報局結案;各校至遲應於112年12月15日(星期五)前送成功國小彙整。
三、 設置說明會資訊如下:
(一) 時間:112年6月27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至12時30分。
(二) 地點:成功國小一樓靜思閱讀書軒。
(三) 報名方式:請112年6月21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利用Google 表單提出申請(網址:https://forms.gle/wXv2TZEyvAVfPTBk8)。
(四) 請貴校惠允核予出席說明會之人員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2年度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作業。
四、 本案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核予參與學校每校嘉獎1次2名;活動結束後,請學校依相關規定辦理教職員敘獎,並提報獎狀名單至本局;倘涉及校長、人事人員敘獎請以獎懲建議函及WebHR 報送本局人事室,會計人員敘獎以獎懲建議函報送本局會計室,待本府主計處召開主計人員考績會議時,一併提出研議。
五、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成功國小教務處楊主任,電話:03-2522425分機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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