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11年1月19日桃教小字第1110004819號函續辦。 |
(一) |
研習日期:110年2月8日(星期二)至同年月12日(星期六)。 |
1、 |
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市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 |
3、 |
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臺灣語文學系研究所」, 持有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
4、 |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退休教師,91年在職期間,參加閩南語相關研習72小時以上證明者。 |
5、 |
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所核發之臺語能力中高級證書。 |
(三) |
報名方式及時間:即日起至111年1月26日(星期三)止, 以郵寄方式報名。 |
(六) |
培訓方式:研習採線上直播授課,參與人員務必同步線上參與,線上點名未到及未即時繳交線上作業,無法給予時數,學員不得異議。 |
(七) |
認證辦法:認證工作分二階段進行,二階段均合格者,由本局核予認證合格證書。 |
2、 |
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合格之人員,均須參加本局安排之36小時線上專業培訓課程,且線上筆試、 線上展演成績平均達80分者為合格。 |
三、 |
本案參加人員以設籍或現居本市者優先錄取,請各校惠允核予有課務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公假登記參加。 |
- Facebook
- Google+
Pinterest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