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111年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BYOD & THSD實施計畫」延長收件日期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9日臺教資(三)字第1112702331號函暨本局111年5月27日桃教資字第1110048072號函續辦。 |
二、 | 為考量學校需求及疫情期間調查不易,本案延長申請期程至111年6月15日(星期三),有意願申請之學校請於期限內將申請公文,申請表(含學校經費表)1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含核章pdf檔及word檔)送局辦理初審核轉。 |
三、 | 餘依前函辦理,另隨文檢附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