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3年6月6日東門小優字第1130005241號函辦理。 |
(2) |
撰寫工作坊:假東門國小綜合大樓視聽教室(採實體課)辦理。 |
甲、 |
一般智能資優方案:113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9時10分至中午12時。 |
乙、 |
創造能力資優方案:113年6月22日(星期六)下午1時10分至4時。 |
1、 |
凡本市國民小學未設有該類別分散式資優資源班、巡迴輔導班且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務必指派承辦人員及方案規劃團隊教師(不限普教或特教教師)至少各1名出席。 |
(1) |
校內安置通過本市111至113學年度一般智能或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之學生。 |
(2) |
校內安置外縣轉入學生且該生於111至113學年度通過其轉出縣市之一般智能或創造能力資賦優異鑑定且具有證明者。 |
2、 |
鼓勵本市所屬國民小學對研習主題或資優教育有興趣之教師踴躍參與。 |
三、 |
本案參與人員於研習是日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研習期間倘遇例假日,並得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實補休;每場次全程參與者 由承辦單位依實際參與研習狀況,核予研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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