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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es - 輔導組 | 2018-12-21 | 點閱數: 567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
復學輔導工作原則及本市楊梅國中107年12月12日梅國秀分
輔字第1070003929號函辦理。
二、108學年度如欲申請個案轉介至本市楊梅國中秀才分校,請
依簡章規範內容及文件格式,依期程提出申請轉介,學年
初轉介申請期間為108年4月1日至108年5月6日止。
三、本案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請洽楊梅國中秀才分校輔導
組,電話:03-4756261分機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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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慈 輝 班 轉 介 就 讀 簡 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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