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本府新聞處「11月交通安全宣導標語播放表」1份(如附件1),請貴校協助播放宣導,請查 照。
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新聞處111年10月24日桃新綜字第1110004785號函辦理(如附件2)。
二、為響應交通部針對每一季所制定之四季交通安全宣導主題( 本季宣導主題為「非號誌化路口 行車安全」),惠請貴校協助自111年11月1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於電子看板播
放旨揭標語;並請將標語播放情形(含照片2張)於本年11月30日(星期三)前至11月份道安宣導 成果雲端表單(https://forms.gle/MpVtUuwYewhy8wFB9)填報,以利本府新聞處彙整宣導成 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