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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大溪區百吉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

性平專區 / 2021-12-06 / 點閱數: 629

桃園市大溪區百吉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

一、依據:

    中華民國100年6月22日公布修正之「性別平等教育法」。

二、目的:

         1.增進學生性別平等知識,建立無性別歧視教育環境;讓學生對預防性侵害有更

深了解,以實現性別平等的目標,特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2.本校為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營造無性別歧視教育環境及建立安全和諧校園,特

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六條訂定本要點。

三、組織:

         性別平等教育推行委員會,校長為主任委員,教導主任為執行祕書,各處室主任

代表(總務主任)1名、教務組長、學務組長、輔導組長、教師代表2名、職工代表1名(護理師)及家長會代表1名,共計10名組成委員會,其中本校女性委員7名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由校長就本校教職員工聘(兼)任之,任期一年,得續聘之。

四、工作職掌:

  (一)行政與防治組(教導處)

1.統籌規劃學校各項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2.研修性別平等教育(含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防治)等相關規定。

3.受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事件之申請調查及通報事宜。

4.建立校園性別平等案件及加害人檔案資料。

5.編列性別平等教育實施方案之年度預算。

6.其他性別平等教育之行政及防治事務。

  (二)課程與教學組(教導處)

1.發展符合性別平等教育原則之教學、教材及評量。

2.規劃性別平等教育(含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融入各科教學,並且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或相關活動至少四小時。

3.處理校園性別平等案件之學生當事人學籍、課程、成績及學校相關人員之課務。

4.安排校園性別平等案件當事人接受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之相關事宜。

5.規劃與建置性別平等議題圖書、媒材資料。

6.其他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及教學事務。

  (三)諮商與輔導組(教導處)

1.規劃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2.擬訂與執行校園性別平等事件相關當事人之輔導計畫。

3.提供校園性別平等事件之當事人、家長、證人等心理諮商、諮詢、轉介相關資源及追蹤輔導等服務。

4.預防與處理學生懷孕事件。

5.統整社會資源及建立輔導網絡。

6.其他有關校園性別平等教育案件之輔導事務。

 (四)環境與資源組(總務處)

1.規劃建立性別平等、友善、安全之校園環境。

2.定期檢討校園空間與設施之規劃與使用情形及檢視校園整體安全。

3.辦理校園安全空間檢視說明會。

4.記錄校園內曾經發生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空間,繪製及更

新校園危險地圖。

5.依據性別人數比例,配置校園空間設施(含哺(集)乳室)。

            6.其他性別平等教育之環境與資源事務。 

五、組織成員:

  (一)任務職掌表

 

職    稱

本    職

姓  名

性別

職責

主任委員

校    長

王連進

相關會議總召集人兼發言人

執行秘書

教導主任

劉兆然

辦理相關課程議題融入與協同教學、資料彙整與會議紀錄、新聞發布、記者接待

委    員

總務主任

詹豐駿

建置性別平等、友善、安全之校園環境

委    員

家長會會長

蕭芷芸

相關活動推展

委    員

護理師

  鄭妃閔  

辦理生理教育

委    員

教務組長

夏秀華

相關課程實施與活動推展

委    員

學務組長

邱翠英

受理申請調查及通報事宜

委    員

輔導組長

張詠筑

蒐集統整相關法規與聯絡事項、

追蹤觀察與輔導

委    員

教    師

吳添富

相關課程實施與活動推展

委    員

教    師

游靜宜

相關課程實施與活動推展

  六、本委員會委員為無給職,若於任期中,因故喪失本校教師或職員身份、或調動者,即失去委員資格。

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時,得成立調查小組調查之。調查小組以三人或五人為原則,其成員之組成,應依性別平等意識女性人數比例,占成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必要時,部分小組成員得外聘。另成員中具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之專家學者之人數比例於學校應占成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主管機關應占成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雙方當事人分屬不同學校時,應有申請人學校代表等規定辦理。

八、本委員會會議由校長召集,以每學期召開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九、依相關規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由教導處擬定。(如附件一)

十、若兒童遭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時,本校教導處為受理通報流程窗口,詳如事件處理流程圖(附件二)

十一、 加強宣導運用「高風險家庭評估表」(如附件三),辨識學生是否處於高風險家庭,建立預警系統,建構其篩檢及轉介處遇之機制,以預防兒童少年保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之發生,並能於事件發生時,啟動校園危機處理機制,有效處理。

十二、附則: 本計畫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其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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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2性別平等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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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12性別平等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已核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