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請貴校協助宣導「行經路口應禮讓盲人等弱勢族群」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111年9月2日桃交安字第1110045267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為保護盲人行路安全,惠請貴校協助運用交通部「停讓視障者 愛心助前行」宣導影片及懶 人包各1款,透過多元通路宣導。
三、上開宣導資料可至「交通安全入口網/影片專區/ 停讓視障者,愛心助前行」(網址: https://reurl.cc/O45ggr)、「交通安全入口網/懶人包/ 「停」讓視障者宣導懶人包」(網址: https://reurl.cc/kEM2WG)中加以下載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