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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es - 總務處 | 2022-10-26 | 點閱數: 208

主旨:有關內政部為強化民眾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之觀念,請貴校依「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計畫」             辦理相關教育宣導事宜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42626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依案內計畫分工措施,加強學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及居家(賃居)住所自我安全檢視等教育         宣導作為,以維護學生安全。

三、教育部擬訂於本年12月下旬,於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區,開放填報表單供各級學校填復相關宣           導執行成果,屆時另案通知憑辦。

四、檢附原函及宣導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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